【药品名称】: 去羟肌苷颗粒 |
【商品名称】: 哈特 |
【药品规格】: 50mg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为:去羟肌苷,其化学名称为2",3"-双脱氧肌苷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本品与其他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,用于治疗Ⅰ型HIV(人类免疫缺陷病毒)感染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本品应在餐前至少30分钟给药,或在用餐2小时以后,空腹服用,将本品置于少量水中,搅拌均匀后服下,本品适用于儿童患者,由于剂量的原因,不适于成人使用。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120mg/m2,每日两次。每日一次治疗方案尚未数据。 2.剂量调整:一旦出现胰腺炎的临床征兆和实验室检查异常,患者应即刻暂缓用药并确定是否发生胰腺炎,胰腺炎被确诊后,应停止使用。 3.若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的症状,待中毒症状消退后,患者仍能耐受减量的本品治疗,重复使用后,若再出现外周神经病变,应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。 4.鉴于在儿童患者中,尿液排泄也是消除去羟肌苷的主要途径,若儿童患者肾功能损害,其去羟肌苷的清除率也将随之而改变,虽然还没有实验数据表明这类患者用药剂量需调整,仍可考虑减少剂量或加长用药间隔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1.胰腺炎:无论是否接受过治疗,也无论免疫抑制的程度,单独使用或者合用本品,均会产生致命或非致命的胰腺炎,若怀疑患者患有胰腺炎,应暂停使用。一旦确定有胰腺炎,应停止使用。合用司他夫定的患者,无论是否同时合用羟基脲,发生胰腺炎的可能性较大。
2.乳酸性酸中毒和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。
3.视网膜改变和视神经炎:在成人和儿童患者,均有视网膜改变和视神经炎的发生,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定期接受视网膜检查。
4.全身性反应:脱发、过敏性样反应、无力、疼痛、寒颤和发烧。
5.消化系统:厌食、消化不良和腹胀。
6.外分泌腺:涎腺炎、腮腺肿大、口干和眼干。
7.造血系统:贫血、白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。
8.代谢:糖尿病、低血糖和高血糖。
9.肌肉骨骼系统:肌肉疼痛(伴有或不伴有肌酸磷酸酶的升高)、引起肾功能衰竭而需血液透析的横纹肌溶解。关节痛和肌肉病变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对去羟肌苷和其他配方成分有明显过敏的患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外周神经病变:本品治疗,可出现外周神经病变,表现为手足麻木刺痛。HIV感染的晚期患者、有神经病史同时使用如司他夫定等神经毒性药物的患者,较易发生外周神经病变。
2.本品应在用餐30分钟以前,或在用餐2小时以后,空腹服用。
3.肾功能损害患者:肾功能损害患者(肌酐清除率<60mL/分钟),因药物的清除率降低,较易发生毒性反应。这些患者服用本品的剂量需减少。本品含镁离子,若长期使用,会加重患者的镁负荷。
4.肝功能损害患者:肝功能的减退是否影响去羟肌苷的药物代谢动力学,现还未明确,因此,这些患者服用本品时,需明确观察其毒性。
5.高尿酸血症患者:本品与无症状高尿酸血症相关。若不能降低血中尿酸浓度,必须暂停使用本品。
6.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本品均会发生严重的胰腺炎,甚至会导致死亡。
7.本品可导致外周神经病变,外周神经病变主要表现为手足麻木刺痛。应了解HIV感染的晚期、有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,较易发生外周神经病变。一旦有此毒性发生,需改变本品剂量或停止使用。
8.本品与其他有相似毒性的药物合用时,其不良反应比单用更易发生。这些患者需密切观察。
9.在服用某些药物或其他物质时,包括饮酒都可能增加本品的毒性,应谨慎。
10.本品不能治愈HIV感染,他们仍会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,如机会致病菌感染。患者在使用本品时,仍需看医生。另外,服用本品不能防止HIV通过性接触或血传染。目前,本品治疗的长期效果不明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30874 |
【生产企业】: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 |